7月29日,江苏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分布式光伏组织开发力度。区分工商业、户用两类场景,以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优先推进园区、整村户用、公共建筑和交通等领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同步配套建设电网和储能设施,确保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效落地。
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较2025年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展望2035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
园区打头阵:新建厂房屋顶100%预留,存量“能装尽装”
统一布局规划。聚焦各级园区,开展园区及周边屋顶光伏资源摸排、规划布局,新建工业厂房在规划设计阶段同步预留光伏安装、配电接入条件,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100%,厂房与光伏同步设计、一体建设;存量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顶做到光伏“能装尽装”,充分挖掘园区光伏资源开发潜力。支持算力中心就近部署分布式光伏,提升绿电使用比例,促进绿电与算力产业融合发展。电网公司按照“一园一案”制定接网方案,做好配套服务工作。鼓励园区配套建设虚拟电厂聚合平台,统一参与省内需求响应、电力现货市场,提升项目收益。
强化整村统筹开发。以自然村为单元整体谋划,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风貌提升,统一勘察、设计,统一规划光伏组件布设、缆线走向,统一施工、运维。村委(村集体)要充分发挥居中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流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推动村民屋顶资源归集,电网企业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接网方案,实现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开发、汇流接入。
推动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全面盘活党政机关、医院、文体场馆、市政配套楼宇、粮食仓储设施等公共机构建筑闲置屋顶资源,强化全域统筹,由产权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和统一规划,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可用屋顶应装尽装光伏系统,并做好维护管理。
支持交通能源融合发展:聚焦公路、铁路、港口、交通枢纽板块,结合交通路网布局,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应在规划阶段充分考虑沿路、沿港、沿站分布式光伏发展需求,同步做好交通工程与光伏设施的方案设计工作,无法同步实施的项目预留光伏安装、配电接入条件,已建成高速公路利用服务区空闲广场建设停车棚光伏电站。